魏清光、李跃平 | 我国民族文学经典英译本误译及其应对———以《尘埃落定》《萨迦格言》《阿诗玛》为例 发布日期:2024-09-30   点击数:49  

[摘要]藏族作家阿来创作的《尘埃落定》自出版以来,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已经成为我国民族文学经典。运用文本对比的研究方法,辅以语篇语言学、小说理论做支撑,发现由葛浩文(Howard Goldblatt)、林丽君夫妇翻译的《尘埃落定》英译本存在严重破坏“文学经典性”的翻译问题,具体表现在误译致费解、违背生活的真实、语篇连贯不当、人物形象不符、精准叙事受损等方面。此现象不是孤例,类似的问题在英语母语者翻译的《萨迦格言》《阿诗玛》等民族文学经典中也同样存在。这些翻译问题阻碍了我国民族文学经典成为世界文学经典的可能性。对此,我们应遵循文学创作规律,对译者在翻译我国民族文学经典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必要的干预和纠正,以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

 

[关键词]民族文学经典;《尘埃落定》;《萨迦格言》;《阿诗玛》;误译;文学创作规律

藏族作家阿来创作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出版于1998年,“是当代中国文学的优秀之作”。1999年,该小说荣获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并入选“百年百种优秀中国文学图书”;2000年,荣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2003年,《尘埃落定》入选教育部高中“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是入选作品中唯一的一部当代长篇小说。2018年,《尘埃落定》入选“改革开放四十年最具影响力小说”,2019年又入选“新中国7070部长篇小说典藏”。出版后,《尘埃落定》一直备受读者欢迎,畅销不衰,截至2018年,“总销量逾百万,在获茅盾文学奖的几十部长篇中位居前列”。此外,《尘埃落定》还先后被改编为川剧、话剧、歌剧、电视剧。这充分说明,《尘埃落定》自出版以来,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已经成为我国民族文学经典,“是一部艺术、思想、文化价值极高的作品”。

美国译者葛浩文(Howard Goldblatt)及其妻子林丽君(SylviaLichunLin)2002年将《尘埃落定》翻译为英文在美国出版后,引起西方研究者的关注。但西方学者感兴趣的不是《尘埃落定》英文本的文学艺术性,而是文本外的因素。如,霍华德·邹(Howard Choy)从身份、尼姆罗·巴拉诺维奇(Nimrod Baranovitch)从社会政治、沃克·瑞吉美(Wokar Rigumi)从意识形态等方面对《尘埃落定》进行过度解读。为什么西方研究者对《尘埃落定》这部文学经典的文学艺术性不感兴趣?是不是译者的翻译质量欠佳导致《尘埃落定》的文学经典性受损?在本文中,笔者拟运用文本对比的研究方法,辅以语篇语言学、小说理论做支撑,对葛浩文、林丽君夫妇翻译的《尘埃落定》英译本从文学艺术性的角度进行较系统的研究分析,同时兼及《萨迦格言》《阿诗玛》等民族文学经典的英译问题。

“《萨迦格言》是我国民族文学史上重要经典之一”,成书于13世纪上半叶,是萨迦教派第四代祖师萨班·贡嘎坚赞(萨班·贡噶坚参)借鉴印度格言诗的创作手法创作的,开创了一个新的藏族文学文体。《阿诗玛》原为云南彝族民歌,“在新中国文艺政策指引和规范下,个人和集体参与搜集整理”,“很快成为民间文学经典”。2006年,《阿诗玛》被纳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上述民族文学经典,均由英语母语者翻译为英语,有的还不止一个翻译版本,这也说明了我国民族文学经典的艺术魅力。但这些英译版本又不同程度地存在翻译问题,这些问题使得译文逻辑不通、真实性缺失、人物形象受损,继而又会不同程度地消解我国民族文学经典的文学性,影响了我国民族文学在英语世界的接受和影响。接下来,本文结合具体的翻译实例,从文本可理解性、逻辑连贯、艺术真实性、人物形象、场景叙事等方面,讨论英语译文对原文经典性的消解、误读及应对策略。

一、误译导致读者费解

“每一部优秀作品———长篇或者短篇———的创作,都是写作技巧的一次成功的实践。”文学来源于生活,但优秀的文学作品不是对生活的直接摹仿,而是以诚挚的态度、出色的文字安排来实现文学作品高超的艺术性。在翻译过程中,如果译者失察原文本巧妙的文字安排,则可能会因为误译而导致译文令读者茫然费解。令人费解的译文,自然不会引起读者的好感。如下例:

例原文:我呶呶嘴,小尔依就苍白着脸爬上了梯子。梯子高的一头就搭在那间阁楼的门口。门口上有着请喇嘛来写下的封门的咒语。

译文:I gestured with my mouthand Aryihis face ashenclimbed a ladder that ended at the atticdoorwhich was protected by an amulet inscribed by a lama

此例取自《尘埃落定》。“咒语”(cursespellincantation)是指“信奉某些宗教之人所念的、认为可以除灾或降灾的语句。”咒语可以是口头的,也有以符、画充当文字、代替语言,描画、张贴于一些场所,用于辟邪镇妖。葛浩文、林丽君可能不清楚“咒语”为何物,也不去查证,凭主观想象将之误译为“amulet(护身符)。尽管护身符和咒语在功能上类似,但护身符是佩戴在人身上的。在英语译文中,本来应该佩戴在人身上的护身符竟然出现在阁楼门上。英语读者读到这里,自然会产生疑惑:为什么阁楼门上要贴“护身符”?因为是误译,英语读者的这种疑惑,从译文上下文中得不到答案。读者的疑团莫释,必然也就不能获得愉悦的阅读感受。

例原文:说话时,他们已经到了山口上,我们在这里停下来,目送他们下山。

译文:As we were talkingwe arrived at the valleywhere we stopped to watched them head down the mountain

“山口”(mountainpass)为山岭中间的较低处,通常为山间的交通通道。葛浩文、林丽君将“山口”误译为“valley(山谷),译文读者读到“我们在山谷处停下来,目送他们下山”,难免会迷惑不解。因为,“山谷”本来就是地势低洼处,怎么可以再从“地势低洼处”处“下山”呢?除非是重峦叠嶂的崇山峻岭,但事实上,人又不会在崇山峻岭的最高处聚集居住。例原文:这一天,我把厨娘卓玛叫到跟前,吩咐她不做饭了,带十个下人架起十口炒锅,在院子里炒麦子。

译文:One dayIsummonedthecookDolmaandtoldherthatinsteadofpreparingourmealshewastotaketenservantsandsetuptencauldronsintheyardtoroastbarley.

葛浩文、林丽君将《尘埃落定》原文中的“炒锅”(wok)误译为“cauldron(圆煮锅)。这一器物的误译会导致英语读者读不懂这句话。因为,“圆煮锅”是煮器、是煲汤的器具,与后面“roastbarley(炒麦子)的情节相矛盾。“如果情节歪曲了生活,那就不是好的情节。”译文读者读到这种自相矛盾、令人费解的文本,自然会感觉乏味、无趣,不信任文本作者。小说评论家李建军教授曾这样阐述读者和小说的关系:“要知道,强烈的阅读兴趣和对作者的充分信任,乃是读者阅读并接受一部小说的基本前提。”读者如果不接受一部小说,那这部小说自然就无价值、无存在的意义了。

例原文:假若善于计谋,役使大人物也不难;揭楼罗虽然本领高强,却成了毗纽天的坐骑。

译文:When skilled in methodwhy should it be hard?

To employ even the great as servants?

The garudathough very powerfulIs ridden by the goldenclad one

这是《萨迦格言》中的一首格言诗。原诗以揭楼罗、毗纽天为喻,来类比只要善用计谋,也可以征服权高位重的对象。揭楼罗、毗纽天源于古印度神话。揭楼罗(迦楼罗)形象为人身鸟头,以捕龙为食,性格勇猛,是力量的象征。毗纽天(毗湿奴)性格温和,常化身为灵鱼、神龟、野猪、侏儒等弱者形象。在古印度神话中,毗纽天略施计谋,使得强大的揭楼罗沦为其坐骑。此英语译文的译者为美国佛教研究学者达文波特(Davenport)。将后两行诗歌回译过来,大致意思是:揭楼罗虽然本领高强,却被金冠揭楼罗(the goldenclad one)骑在身下。此译文的含义令读者费解。因为,按照正常的逻辑,金冠是权威、权力、力量的象征,金冠揭楼罗自然要比一般的揭楼罗地位高,揭楼罗被金冠揭楼罗骑在身下,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无须出其不意的转折。误译也使得该首格言诗的后两行与前两行的类比说理关系不复存在。原文是一个完整的哲理格言诗,运用类比修辞,深刻形象地说明行为处事的道理,但英译文因为误译,使得读者读起来糊里糊涂,不知所以。此外,该格言诗的前两行译文,在语气韵味上与原文大相径庭。原文是喻之以理、温柔敦厚的语气。但是,译文“When skilled in methodwhy should it be hard to employ even the great as servants?(假若善于计谋,役使大人物有什么难的?)则是飞扬浮躁、妄自尊大的语气。《萨迦格言》的作者萨班·贡嘎坚赞贤明豁达,深受藏族人民爱戴,被尊称为萨迦班智达(大学者)。这两行译文的语气韵味与作者的身份、修为不吻合。笔者试改译如下:When one is skilled in methodits not hard.To employ even the great as servantsThe garudathough very powerfulBecomes the ride of the Vishnu

二、误译导致违背生活的真实

文学虽是虚构,但又是对“生活的真实”的再现。如果文学文本的叙事给人感觉不真实,尤其是如果让人感觉不到生活的真实,读者就不会信服,该文本对读者自然就没有吸引力。如果民族文学经典原文中精心再现的生活的真实,在英译本中被译者处理得违情悖理,失去了生活的真实,这必然会影响译文读者的阅读感受和对文本的评价。如下例:

例原文:狗想像猫一样上树,好多天生就该在地下没有眼睛的东西都到地上来了。译文:Dogs were climbing trees like catsand many sightless things that should have remained under ground were emerging.在《尘埃落定》原文中,表述的是一种动作的未实现态:狗“想”上树,事实上上不去。但是译文“Dogs were climbing trees like cats”却变成了动作的进行态:狗像猫一样正在上树。狗不具备上树的能力,这是基本的生活常识。英语读者读到Dogs were climbing trees like cats(狗像猫一样正在上树),会作何感想?难道中国的狗有特异功能?如果没有,那“狗像猫一样正在上树”就是违背生活的真实和常识的。李建军教授曾对小说创作与生活常识间的关系有如是论述:“事实上,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写作,小说作品都必须具有起码的事实感和客观性,都须于‘人情事理’四字上站得住,说得通。因此,虚拟性的写作要想获得理想的修辞效果,就必须学会尊重事实,必须服从普世价值和基本事实的制约,就不能随意冒犯常识,或置基本的人情事理于不顾。”《尘埃落定》原文具有“事实感和客观性”,是尊重“事实”的,但是译文冒犯了“常识”,违背了生活的真实,自然不会获得理想的“修辞效果”。原译Dogs were climbing trees like cats应改译为:Dogs wanted to climb trees like cats

例原文:查尔斯望望远山,翁波意西居住的山洞的方向,说:“我的朋友喂不活自己的大牲口,但愿他能养活自己和温顺的毛驴。”我说:“你是因为毛驴驮不动石头才和他换的吧。”译文:Charles looked toward the distant mountainwhere Wangpo Yeshiscave was locatedand said,“My friend couldnt feed his own big animalbut I hope hell be able to feed himself and that docile mule he now owns.”I said,“You swapped with him because your mule couldnt carry your rocks.”

在《尘埃落定》这部小说中,“毛驴”一共出现18处,“骡子”出现13处。葛浩文、林丽君把原作中的“毛驴”一律译为mule(骡子),而把“骡子”一律译为donkey(毛驴)。这种张冠李戴式的翻译,不仅仅是译名错误这么简单,而且还使得译文叙事不符合生活的真实。骡子是马和驴杂交产生的物种,体型比驴大,力气大、耐劳,适合拉车及驮物。《尘埃落定》原文的书写符合生活的真实和逻辑:大牲口(骡子)力气大,驮得动石头,毛驴体型相对小,力气没骡子大,这是文中两个人交换牲口的原因。但是在译文中,驮不动石头的变成了“骡子”。这是不符合生活的真实的。“在一篇优秀小说里,想象并没有超越和违反现实,而是建立在现实基础之上的想象。想象并不是随心所欲的虚构。”原作的这种真实、符合生活逻辑的故事情节描写,被译者张冠李戴式的翻译破坏了。译文中这种荒谬的叙事逻辑会导致英语读者读不懂文本,会进而质疑作品的创作水准。

例原文:我把姑娘叫回来,也不看她的脸,只把她的衣襟拉到鼻前。译文:I called her back andstill not looking at her faceheld her lapel against my nose

葛浩文、林丽君将“衣襟”(blouse edge)误译为“lapel(衣领)。这一误译使译文的叙事不符合真实生活。这句话前面的情景是这样的:“是半夜时分了吧,我好不容易把茸贡家姑娘的面容从眼前赶走,浅浅入睡,却被一阵疾驰的马蹄声惊醒了。索郎泽郎和小尔依都还站在我床前。……又一个姑娘站在了我的面前,我只看着她肚子以下的部位,根本不想费力抬起头来……”据《尘埃落定》原文交代的情景,“我”躺在床上,“姑娘”站在床前。从高度上,“我”躺在床上“拉”起站在床前的对方的衣襟,是符合生活的真实的。但是,在英译文中,躺在床上的“我”拉起床边站着的成年人“姑娘”的衣领,再拉到鼻子前,就不符合生活的真实了:因为存在高度差,躺在床上的人是够不到站在床前的成年人的衣领的。也就是说,在这句话中,译者将“衣襟”误译为“lapel(衣领),放到小说的上下文语境中,违背了生活的真实。“忠实地表现生活,呈现‘其本来的面目’,是小说语言的职责。”忠实地表现生活,原作者阿来以诚挚的创作态度做到了,但生活的真实在英译本中被译者违拗了。

例原文:苦荞没有棱,甜荞三个棱。撒尼人住在山垒山的地方,我们爱自己生长的家乡。译文:The bitter buckwheat has no barbsSweet buckwheatthoughhas threeWe love the land where we were bornWe love each hill and lea

这是《阿诗玛》中的一小节内容。译者戴乃迭将荞麦(苦荞、甜荞)的“棱”(edge)译为“barb(倒刺),是与荞麦真实形状不符的错译。这种错译,会影响读者的阅读感受,会令读者产生对文本的不信任。因为,荞麦是全世界常见的农作物,除了南极洲,其他大洲都有荞麦种植。换言之,读者对荞麦外形的了解,属于一般的生活知识。文学是生活的写照,译文读者读到这种不符合生活常识的文本,自然会感觉乏味、无趣,不信任文本。不令人信任的文本,自然得不到读者的喜爱。例原文:伟人暂时惨遭到挫折,也不必为此感到悲伤;月亮暂时被罗喉吞食,顷刻之间能恢复圆满。译文:Though great people may be impoverished for awhileThey need not experience any anguish in thatThe moon maybe briefly eclipsedBut an instant later it is released

这是《萨迦格言》中的一首格言诗。《萨迦格言》创作于13世纪上半叶,当时人们对月蚀现象尚未产生科学的认知,将之解释为“暂时被罗喉吞食”,是当时人们真实的天文认知水平。将达文波特翻译的这句英译文回译,大致意思为:月亮会暂时被遮住(即月蚀现象)。这是对月蚀现象的科学认知,与当时人们的实际天文认知状况不符。英语读者读到这样的译文,会有穿越之感、会感觉虚假。对文学文本中“历史的真实”,翻译时应予以再现,否则会给人以“不真实”之感。原译“The moon maybe briefly eclipsed”可改译为:The moon may be briefly swallowed by theRāhu

三、误译导致语篇连贯失当

文学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艺术,贵在逻辑的缜密和细节的连贯。连贯即叙事,语篇连贯意味着叙事的有序、严谨与完整,符合读者的认知规律。文学翻译中的连贯失当主要由两方面造成,一是语言思维差异所致,二是译者对原文的错误操控所致,这都会影响目标语读者对文本的理解。如下例:例原文:这之外,还有一类地位可以随时变化的人。他们是僧侣,手工艺人,巫师,说唱艺人。对这一类人,土司对他们要放纵一些,前提是只要他们不叫土司产生不知道拿他们怎么办好的感觉就行了。译文:In additiontheres a class of people who can change their status anytime they wantThey are the monksthe artisansthe shamansand the performersThe chieftain is more lenient with them than with the others;all they need to avoid is making the chieftain feel that he does not know what to do with them

在《尘埃落定》原文中,“巫师”“神巫”(wizard)共出现13次,葛浩文、林丽君一律将之译为“shaman(s)”。《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中“巫师”是指“以装神弄鬼替人祈祷为职业的人”。《朗文当代高级英语辞典》(英英·英汉双解)shaman”则是指“a person in some tribes who is a religious leader and is believed to be able to talk to SPIRITS and cure illnesses”,即“能通神灵、可为人治病的部落宗教领袖”。也就是说,“shaman”是一位部落宗教领袖,而“巫师”则是普通人,只是以装神弄鬼为职业。译者将“巫师”翻译为“shaman”,不仅仅是译名方面张冠李戴,更重要的是导致英译文上下文逻辑不连贯,因为“shaman”作为部落宗教领袖,其地位不可能“随时变化”,这就与前文“还有一类地位可以随时变化的人”形成矛盾。翻译的功能本来应该是跨文化沟通的桥梁,但不恰当的译文却在制造理解的障碍。这种前后自我矛盾的译文,自然不会引起英语读者的好感。

例原文:从此,那个烧死的女人和那两个小儿,就成了我父亲的噩梦。……经堂里的喇嘛,敏珠宁寺里的喇嘛都聚在了一起。喇嘛们做了那么多面塑的动物和人像,要施法把对土司的各种诅咒和隐伏的仇恨都导引到那些面塑上去。最后,那些面塑和死尸又用隆重的仪仗送到山前火化了。火化的材料是火力最强的沙棘树。据说,被这种火力强劲的木头烧过,世上任什么坚固的东西也灰飞烟灭了。译文:From then onthe incinerated woman and her sons entered my fathers nightmaresLamas from our sutra hall and from the Mondron Ling Monastery were brought together to craft animal and human figurines from doughIn the solemnrite that followedall the curses and latent hatred were transformed to these figurineswhich were taken to the foothills for cremation on a pyre made of desert thornwhich everyone said could reduce anything in the world to ashes

在《尘埃落定》原文叙事中,“那个烧死的女人”(即死尸)是“我”父亲的噩梦,于是父亲召集喇嘛做法事。喇嘛“聚在一起”“做面塑”“施法”,然后火化“死尸”。在译文中,葛浩文、林丽君将叙事的关键点“死尸”漏掉(省译),在译文中被火化的只是“these figurines(这些塑像),这导致上下文叙事脉络断裂。英语读者读这样的译文,必然产生云里雾里的感觉:召集喇嘛做法事的目的是火化、焚烧塑像?这与上文提到的噩梦“死尸”有何关系?上文的“死尸”是如何处理的?“予人以真实之感(细节刻画的翔实牢靠)是一部小说至高无上的品质。”在细节刻画方面,《尘埃落定》原文处理得恰当、到位,但译文却因为对“死尸”的省译使得文本出现纰漏,读者的困惑得不到解答。原译“...To these figurineswhich were taken to the foothills for cremation on a pyre made of desert thorn...”可改译为:...To these figurineswhichtogether with the corpseswere taken to the foothills for cremation on a pyre made of desert thorn...

例原文:“什么开始?”“事情开始,少爷!”我从他们嘴里也问到答案。后来,我的脑子就有些糊涂了。好像是看到了一件什么事情,但却怎么也看不清楚。

译文:Whats going to happen?”“SomethingYoung Master.”So they had no answer eitherThen my head started to get all muddledI thought I saw somethingbut not clearly

葛浩文、林丽君把原文“我从他们嘴里也问到答案”译为“So they had no answer either(他们也没有回答)。这种与原文意思相反的译文与前文下人的回答“SomethingYoung Master(“事情开始,少爷!)形成冲突。因为,前文交代得清清楚楚———下人回答了“我”问的问题。这种错译导致英语读者读不懂英译本前后自相矛盾的细节。“一篇小说的各个部分应该是互相紧密联系的整体”。上下文逻辑混乱的译文,必然导致整个文本支离破碎,可读性变差。可读性差的文本,自然不会是好文本。原译“So they had no answer either.”可改译为:They gave me their answer.或I got the answer from them

例原文:应该唱一个呀,应该怎样唱呀,山中的姑娘,山林中的花!

译文:It would be wrong to shirk my song;But what song can I sing?A story of a mountain maid A woodland flower of spring!

此为《阿诗玛》序曲中的一节。看原文,按照中文思维,比较容易理解“山中的姑娘,山林中的花”是什么意思。也即唱者(“我”)把自己这个“山中的姑娘”比作“山林中的花”,是比喻。但在戴乃迭的英译文中,按照英语的思维,英语读者会认为“A story of a mountain maid”和“A woodland flower of spring”与前面两行的“song()是衔接关系,进而形成语义关联,会认为“A story of a mountain maid”和“A woodland flower of spring”是“歌名”或“歌”的内容,这与原文的含义大相径庭。还不止于此,再从《阿诗玛》整个语篇来看,按照英语思维把后两行内容解读为“歌名”或“歌”的内容又与《阿诗玛》整个语篇的连贯性产生了冲突。因为,《阿诗玛》全文只是唱《阿诗玛》,不涉及其他的“歌”。看似忠实于原文的翻译,因为思维差异,导致译文语篇连贯不当。中国人重整体性思维,在语言上表现为意合,西方人重逻辑思维,在语言上表现为形合。中国多民族文学英译,在语篇层面上,须注意由意合向形合的转换,否则看似忠实于原文的翻译,会因不符合目标语读者的文本认知规律,影响读者的理解。按照英语思维,笔者将后两行试改译如下:

I,a mountain girlA m like a flower in the wooded hill

例原文:高尚者有点罪恶就会放弃,卑劣者罪恶再大仍旧行使;酸奶里有点浮尘就要清除,酒糟里还要多加些酒曲子。

译文:Noble people abstain from even minorwrongdoingsBut coarse people fail to avoid even major onesMiniscule dust particles are removed from yogurtBut grains of yeast are specially added to beer

在《萨迦格言》的这首格言诗中,高尚者与卑劣者、酸奶与酒糟是对比关系,酸奶与高尚者、酒糟与卑劣者是类比关系。通过对比、类比,来形容高尚者的伟大、卑劣者的不思悔改。译者达文波特将原文中的“酒糟”(lees)翻译为啤酒(beer)。在英译文中,译文读者无法建立起“酸奶”(yogurt)与“beer(啤酒)的对比关系以及“beer(啤酒)与“卑劣者”的类比关系。译者的错译破坏了原文的对比、类比修辞,使得译文连贯不当,读者自然无法读懂该译文的含义。

四、误译导致人物形象不符

人物是文学作品的灵魂。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和人物性格,都是作者的精心选择和组织,有的人物甚至来自作者本身的经历、具有高度的个人色彩,更具有生活的真实性。文学经典中的人物形象和人物性格,更是如此。读者阅读文学作品,尤其是小说,主要是欣赏作品对人物的塑造和对人物性格的描写。如果原文精心塑造的人物形象,因为翻译不当而被破坏,则会影响译文的文学趣味。如下例:

例原文:两个月时任何人都不能使我的双眼对任何呼唤做出反应。土司父亲像他平常发布命令一样对他的儿子说:“对我笑一个吧。”见没有反应,他一改温和的口吻,十分严厉地说:“对我笑一个,笑啊,你听到了吗?”译文:During the second monthno one was able to elicit a flickering of understanding from my eyesMy fatherthe chieftainsaid to his son in the same tone of voice he used to give orders,“Give me a smilewill you?He changed his gentle tone when he got no reaction.“Give me a smile,”he said sternly.“Smile!Do you hear me?

在《尘埃落定》原文中,“两个月时任何人都不能使我的双眼对任何呼唤做出反应”,旨在说明“我是个傻子”。但葛浩文、林丽君将“任何人都不能使我的双眼对任何呼唤做出反应”错译为“no one was able to elicit a flickering of understanding from my eyes(没有人能够读懂我的眼神)。“没有人能够读懂我的眼神”,说明“我”神秘莫测、高人几等,这与“傻子”形象完全相反了。“一个成功和真实可信的人物既是个别的,又是具有类型特点的,甚至是典型的,是超越时间的神话式的典型。”这种译文减损了语言的修辞力量,在读者心中会引发消极的阅读体验。原译“During the second monthno one was able to elicit a flickering of understanding from my eyes.”可改译为:During the second monthno one was able to elicit any response from my eyes.例原文:哥哥十分勇敢,他一直冲在队伍的前面。他举着枪侧身跑动,银制的护身符在太阳下闪闪发光。译文:My brotheralways bravealways at the head of his soldiersNow he was walking crablikehis gun at the readyhis silver amulet shimmering in the sun

这是阿来描写傻子的“哥哥”带兵打仗的场景。“行动在人物塑造中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行动揭示着人物的性格,赋予人物以个性”“跑动”(running)这一行动,不仅折射了战场上的激烈、紧张,而且也塑造了“哥哥”的性格特征。以“举着枪跑动”来说明“哥哥”打仗勇敢,是符合叙事逻辑的。但是葛浩文、林丽君将“跑动”误译为“walking(走动),打仗的激烈场面不见了,“哥哥”的勇敢也打了折扣。这种“改译”破坏了原文的叙事逻辑,人物性格也变得苍白无力。小说评论家克林斯·布鲁克斯(Cleanth Brooks)和罗伯特·潘·华伦(Robert Penn Warren)曾言,“如果一篇小说的人物性格苍白而不动人,我们就会对这篇小说嗤之以鼻。”《尘埃落定》英译本未得到英语世界文学研究者的关注,和译者的翻译质量脱不了干系。例原文:帐篷里,黄特派员身边的士兵已经换成了我们的姑娘,他的双眼像夜行的动物一样闪闪发光。译文:Inside the tentSpecial EmissaryHuangs soldiers had been replaced by our younggirlsand his eyes glistened like a night prowler

“夜行动物”(nocturnal animal)的眼睛在晚上会闪烁、放光。在《尘埃落定》原文中,阿来把“黄特派员”比作“夜行的动物”,很形象地描绘了“黄特派员”见到“我们的姑娘”时那种好色的本性。“通过对人物主要特征的强调,人物形象就更加生动、更加清晰和更有说服力。”在译文中,葛浩文、林丽君将“夜行的动物”翻译为“night prowler(晚上趁黑伤害人或偷盗的人),这是鬼鬼祟祟的形象。这种张冠李戴式的翻译,使得译文中的比喻变得怪异、不合逻辑。因为,一方面,鬼鬼祟祟的夜盗贼与“好色”无关;另一方面,其眼睛也不会到了晚上就“闪闪发光”。葛浩文、林丽君这种张冠李戴式的误译,使得译文中“黄特派员”这个人物形象变得怪诞不经,也使得译文的逻辑性、可读性变差。

五、误译导致损害精准叙事

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犹如一桌饕餮盛宴,食材丰富、搭配精当,色香味俱全。将文学经典译为其他语言,应在准确理解原文的基础上复原原文的精当安排。“故事所体现的思想和含蕴的普遍意义,要通过具体的细节闪耀其光芒,从而照亮了整体。”叙事精准、结构严谨的民族文学经典,如果被翻译得粗枝大叶、结构散乱,就会破坏细节之间严谨的关联,就如同因食材的安排不当,本来的饕餮盛宴就可能变得索然寡味,甚至令人难以下咽。如下例:例原文:汪波土司故伎重演,想用偷袭的方式得到麦子和玉米,反而落在哥哥设下的埋伏圈里。只要是打仗,哥哥总能得手。汪波土司一个儿子送了命,土司本人叫绊马绳绊倒,摔断了一只胳膊。译文:He had launched a surprise attack to steal barley and cornbu t had been beaten back in an ambushMy brother never lost a fightBut Chieftain Wangpo lost a son in the battleand he broke an arm when his horse fell.《尘埃落定》原文的叙事“土司本人叫绊马绳绊倒,摔断了一只胳膊”,意在说明战场上“哥哥”的智谋和汪波土司的狼狈。但是,葛浩文、林丽君将原文的细节“绊马绳将汪波土司的马绊倒”,译为“his horse fell(马跌倒)。这种译文导致叙事逻辑发生了改变,原文意在表明“哥哥”作战的智谋和汪波土司的狼狈,在译文中则变成了“汪波土司”自身装备不良。《尘埃落定》这部小说完美地体现了作家阿来对故事细节的缜密描写、对事物的敏锐感觉,以及由此及彼的洞察力。但是,《尘埃落定》原文对细节的精准叙事,被英译者无端地破坏了。原译“...And he broke an arm when his horse fell.”可改译为:...And he broke an arm when he was snared by a tripwire

例原文:父亲并不打算因为白送了别人麦子而责备我,他问:“茸贡家的女儿怎么样?”“我爱她,请你快去给我定亲吧。”译文:Father didnt plan to scold me for giving our grain away.“Tell me about Rongongs daughter,”he said.“I love herPlease quickly arrange a marriage proposal for me.”

《尘埃落定》原文中的话语“快去给我定亲”,表示麦其土司家势力强大,只要麦其土司家去茸贡土司家上门定亲,就不容有拒绝的余地,茸贡土司就要答应这门亲事。也可以说,原文的“请你快去给我定亲吧”隐含了两家土司之间不平等的关系。但是,葛浩文、林丽君显然没有领会到文本背后的这层关系,在译文中把“快去给我定亲”处理为“please quickly arrange a marriage proposal for me(快安排给我求婚)。求婚有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也表示双方是平等关系。译者对此细节的误读使得译文不能凸显麦其土司一家的强大势力,原作精巧、缜密的叙事安排被译者破坏了。原译“Please quickly arrange a marriage proposal for me.”可改译为:Please quickly arrange the betrothal for me

例原文:那个马夫的女儿塔娜也在我和土司出身的塔娜身后跪下来。我感觉到她在发抖。译文:The Tharna who was a grooms daughter was on her knees behind the Tharna who was the daughter of a chieftainand I could sense her trembling

在《尘埃落定》原文中,“马夫的女儿”在“我和塔娜”身后跪下,“我”在场,我感觉她发抖,这是阿来在小说中创造的“现场感”。但是译文中,葛浩文、林丽君省译了“我”。“马夫的女儿”只是跪在“塔娜”(我的妻子)身后。在译文中,“我”不在场,“我”却能感觉到“她在发抖”,就显得叙事突兀,故事情节变得不可信。“如果作家没有能力创造这种现场感,那么,他就不可能吸引读者阅读并接受自己的作品,相反,反倒会从一开始就破坏读者的阅读兴趣,动摇他们对作者的信任。”作家阿来有出色的创作能力来创造小说中的现场感,但因为译者的翻译不当,造成译文中现场感缺失,不能给予译文读者出色的阅读体验,必然影响对译本的接受。民族文学经典英译,任何一个情节,哪怕是微小的细节出了问题,也会导致整体受损。原译“The Tharna who was a grooms daughter was on her knees behind the Tharna who...”可改译为:The Tharna who was a grooms daughter was on her knees behind me and the Tharna who....在我国,葛浩文被誉为“英文世界地位最高的中国文学翻译家”,但是葛氏夫妇翻译的《尘埃落定》不仅“危害了中国的民族文化安全”,而且破坏了《尘埃落定》的文学经典性,阻碍了《尘埃落定》成为世界文学经典的可能性。例原文:塘边树草长得旺,四月布谷唱得忙。可是,我不会长呀,我也不会唱。译文:Beside the pool the long grass growsAnd cuckoos sing in spring;But II can not grow like grassAnd neither can I sing!此为《阿诗玛》中的一节,前两行描绘了春天里水塘边万物生长、生机勃勃的场景。在该场景描绘中,行动与场合统一。原文“长得旺”“唱得忙”,以精准的动态语言渲染氛围,抒情状物,诗意转化为了动态的画境。但是,在戴乃迭的英译文中,两个动词“grow”“sing”采用一般时态,陈述的是客观事实,是静态的图像。“故事的生动和令人信服的真实感部分地决定于场景的描绘。”粗枝大叶的描绘、静态的图像,自然不如精微的、动态的画境给读者以身临其境的真实感、生动性,文学审美自然也被大打折扣。笔者试改译如下:Beside the pool trees and grass are flourishingAnd in April cuckoos are singing;But II can not grow like trees and grassAnd neither can I sing like cuckoos!

对于翻译问题,钱锺书先生早就有言:“拙劣晦涩的译文无形中替作品拒绝读者;他对译本看不下去,就连原作也不想看了。这类翻译不是居间,而是离间,摧灭了读者进一步和原作直接联系的可能性,扫尽读者的兴趣,同时也破坏原作的名誉。”原作的名誉被破坏,这有悖中国文学“走出去”的初衷。

六、对策建议

翻译是民族文学经典成为世界文学经典的必由之路。民族文学经典经过出色的翻译,输出到世界其他国家并为所在国家的读者喜爱和认可,就可能成为世界文学经典。但如果我国民族文学经典被翻译得错讹、审美失真,其经典性则必然受损。更甚者,如果被翻译得逻辑混乱、真实感缺失,则不可能为目标语国家读者所接受和喜爱,不可能成为该国的文学经典。在比较文学学科视域下,对文学翻译中的误译是持宽容甚至褒扬的态度的。但笔者认为,对文学误译应有所区分,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文学翻译中的误译不影响文本的文学趣味、不违背生活的真实,是可以接受的。神来之笔式的“创造性叛逆”式翻译,更可能给译文添彩,受到评论家的赞许。但是事实上,此类译文在我国民族文学的英译中是罕见的。此外,因受目标语社会文化的制约,文学翻译中也存在对原文的改写现象。西方文化学者勒菲弗尔(Lefevere)甚至提出“翻译即改写”理论观点:“改写的动机可以是意识形态性的(顺应或反叛主流意识形态),也可以是诗学性的(顺应或反叛主流诗学)。”这种因受目标语社会文化语境制约而采取的“改写”,即达姆罗什(Damrosch)所言的“世界文学是民族文学的椭圆形折射”。文学翻译中的这种改写,是顺应目标语文化、诗学的翻译操作,有利于译文的接受和传播。但本文揭示的我国民族文学经典英译中的问题,既不属于神来之笔式的“创造性叛逆”,也不属于受目标语社会文化制约的“改写”,而是有损原文经典性的错译、误译。这类问题的存在,会制约、阻碍我国民族文学经典迈向世界文学经典。对此类问题,我们不能视而不见,不能置若罔闻,而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优秀文艺作品反映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化创造能力和水平。吸引、引导、启迪人们必须有好的作品,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也必须有好的作品。”民族文学经典承载着积极的思想观念和高尚的价值追求,是讲好中国故事、阐发中国精神的生动载体。应切实发挥民族文学经典翻译在促进民心相通、提升国家形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地向外传递真善美,传递向上向善的文化价值观。为更好地助推我国民族文学经典向外译介,笔者提出如下建议:首先,对已有的翻译问题进行必要的干预、纠正,以“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外国译者翻译的中国民族文学经典,如果译文中的翻译问题影响了文本逻辑、文学趣味,乃至中国人文精神、价值理念的正确传达,我们应从“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原则出发,对其翻译中存在的各种错误和问题进行必要的干预和纠正。不能因为某个外国译者是著名译者,就对其所翻译的中国文学作品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视而不见、不闻不问。我们的干预和纠正,就是对外国译者的回应,就是表明我们的态度和主权。只有这样,才可能做到“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

其次,讲好中国故事,应以我为主。翻译民族文学经典,讲好中国故事,不能完全仰仗外国译者。因为,“即便是有翻译中国文学经验的汉学家,也并不一定能够准确把握中国文学的特质,对中国文学发展演变规律的了解也很难切近本真。”中国的事情还是要中国人自己做。推动中国多民族文学、文化“走出去”,中国优秀的译者要有担当,要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对外译介民族文学经典的大任。当然,也可以采取中外合作的翻译模式。但是,在中外合作翻译时,中国译者不能只起对原作解释、说明的作用,而是要对译文把关。如果外国译者的翻译处理损害了原文本的经典性,歪曲中国人文精神、价值理念、生态地理、民族文化等,中国译者须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最后,传播好中国声音,译作应符合目标语思维习惯。以民族文学经典为媒介传播好中国声音,提升中国文化的国际影响力,须遵循文学文体的特定创作规律。受天人合一哲学观念的影响,中国传统思维方式往往较笼统、关照整体但往往不注重微观的逻辑。这种思维方式体现在文学文本上,就是语篇具有意合的特点。西方思维是线性思维,强调彼此的关联、逻辑的缜密。这种思维方式体现在文学文本上,就是语篇具有形合的特点。传播好中国声音,本土译者须具有外语思维。翻译中国民族文学经典,如果按照原文本的语言形式直译会影响其在异质文化中的理解、接受和传播,译者或可以译入语思维对原文学作品进行必要的形式完善,以真正实现从“走出去”到“走进去”。

原文刊载于《民族学刊》2023年第4期,注释及参考文献已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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