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刚、张逸云 | 论“十七年”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社会主义国家认同 | 论文 发布日期:2023-01-01   作者:谢刚、张逸云   点击数:1140   文章来源:民族文学学会  
  内容摘要:“十七年”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包含着明显的社会主义国家认同。借助“古今联结”的话语策略,批评在一定程度上建构了少数民族文学的主体性,但主要以当时通行的阶级性和人民性原则诠释了少数民族文学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批评依据阶级划分标准把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分为正反面人物两种主要类型,这看似与主流文学观念无异,但借助阶级身份对民族身份的合并重组,试图促成少数民族由族群认同向国家认同的衍变增生。批评中的情感表述主要指向“仇恨”与“依恋”两种取向,前者因批判阶级论逻辑下的狭隘民族主义而生,后者主要征用家庭亲情和友情类的话语修辞,两者相反相成合为一体,共同组成了社会主义国家意识下的情感结构。
 
  关键词:“十七年”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社会主义;国家意识;批评策略;正反面人物;情感结构
 
  在诸多社会政治理论中,民族与阶级被视为相互对立与排斥的共同体。然而,在具体的现实境遇中,个体借由他者镜像确立的自我认同,往往是多元而流动的。在革命中国的社会历史实践中,民族认同与阶级认同虽也不时呈现为互斥关系,但在建构现代民族与国家共同体的最高历史使命下,随着无产阶级社会主义政治理念确立主导地位,民族认同与阶级认同最终求同存异、兼容并包,相互融合为一种新的社会主义国家认同。这一认同构成了“十七年”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及批评的总体意向。相较于创作在表意方式上受制于形象化的曲折含蓄,批评更能“直陈其理”。创作中不便明言或未能言明的主题,批评能明确提炼和总结,当然也包括溢出创作的引申、评判或纠偏。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建构分解为民族团结、阶级翻身、少数民族“新旧光景”描写与新人塑造等多种叙事形态来完成,这是“十七年”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的叙事追求。它与主流文学创作最大的不同在于:一是对汉族与少数民族以“民族平等、团结及共同发展”为核心理念的新型民族关系念兹在兹。二是对少数民族民情风俗、文艺传统和审美方式的有意展示,尽管这种展示远不及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类寻根写作及“非遗”化写作的强力凸现。对于“十七年”少数民族文学批评而言,充分阐释和揭示创作中的社会主义国家观念是其主要功能,这是对创作的社会主义国家叙事的合格认证。与认证相辅相成的是矫正,即审查和纠正创作中有悖于新型民族关系或人民立场的叙事偏误。发挥这种功能的批评不光是针对创作,也针对少数民族民间文学遗产的搜集整理。而批评文本的形式也不止于创作评论,还包括文学大会报告、座谈会发言、文学新闻报导、著作序跋、文学理论著述以及文学史书写等,是一种多元化的存在。本文以“十七年”时期少数民族文学批评为研究对象,分别从批评的话语策略运用、人物形象评述和情感结构生成三个角度,考察它如何建构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
 
  一、“古今联结”的批评话语策略
 
  在民族危机深重的近现代中国,现代民族和国家意识促使“中华民族”成为国内各民族一致体认的民族身份。在启蒙、革命与救亡的社会主潮裹挟下,现代中国少数民族作家的族群意识并未充分而普遍地觉醒。直到新中国成立后,“少数民族文学”方才正式确立。这得益于一系列文学内外措施的付诸实行:宪法对国内多民族平权的法理保障、民族识别与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少数民族文学”概念的正式提出、茅盾和老舍及周扬等文坛领袖对少数民族文学的推动、《人民文学》对少数民族文学作品的转载和增加刊发版面、少数民族古典和民间文学作品的搜集整理、少数民族文学史的编撰以及少数民族文学批评活动的适时介入等等,所有这些说明,少数民族文学的出现、创作族群意识的自觉,得益于政治体制、民族政策和文学机制的合力推动。
 
  尽管少数民族文学的真正确立是在新中国成立后,但少数民族文学批评话语却时常以“追认”的方式,为各民族文学赋以“自古有之”的历史渊源。这是一个基本的批评策略,即运用古老的历史和文化符号象征,以“重新发现过去”的方式,在现代与传统文学之间建立源脉性的传承纽带。例如白桦揭示饶阶巴桑的诗的“藏族传统的特色”,谢冕挖掘政治抒情诗的蒙古族传统文化和民歌渊源,晓雪对少数民族民间文艺源远流长和口耳相传特性的强调。这种关于文学悠久历史的话语表述,为少数民族文学勾勒出深远的历史记忆,使古今文学形态联结一体。安东尼·史密斯认为:“集体的起源通过宗教仪式和庆典、政治神话和象征、艺术和历史教科书等多种形式体现出来,并不断被重塑和传播为流行的民族历史。这也意味着人们的族群认同始终生机勃勃、源远流长、广受欢迎。”族群文学的“认祖归宗”既建构了族群文学共同体,也成为个体建立族群认同的文化策略——被召唤的传统文学形态以文化共享的方式暗示了个人的族群归属。从历时到共时,从时间到空间,批评构建了一套纵横交错的话语修辞,意在树立少数民族文学有别于主流汉族文学的主体性。
 
  不过,这种少数民族文学主体性的批评建构依然是有限度的。在“十七年”语境中,它不能脱开一体化的社会主义文学框架,融入时代共名仍然是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主要目标。对前现代族群传统文化揭示,对民间文学古老历史追溯,无不着眼于当下文学发展目的,即社会主义新文学建构。《十年来的新中国文学》强调杨苏小说具有“景颇族古老的风俗”,还指出“每一件风俗都带着一个关系景颇族生活新的变化的故事,”以新启旧而使新旧一体是当时批评话语的惯常思维方式。关于长诗《流沙河之歌》,袁勃认为:“长诗的艺术形式是崭新的,但它并不是离开了㑀(傣)族传统文学而凭空产生的,而是在极其深厚的传统文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保持了浓厚的民族情调,以生动适切的比喻,把古老的传统,久远的历史和当前的现实生活融汇在一个诗篇之中,做到了革命的现实主义和革命的浪漫主义相结合”。类似“发展”“融汇”等措辞,将傣族传统文学与社会主义文学合为整体。在《中国当代文学史稿》中,《流沙河之歌》也被认为在傣族“深厚的传统文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朱天指出《流沙河之歌》“继承了傣族的文学传统,也突破和发展了傣族的文学传统”。论者更为详尽地品评了作品的民族民间文化元素,诸如神话传说、民间故事、泼水节习俗、傣族舞蹈等,但根本立足点仍然在于阐发作品的时代政治意义:“这是第一部用巨大幅面和高度的政治热情,表现了傣族人民现实生活的长诗”。
 
  “古今联结”作为“十七年”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常见的话语策略说明:民族性与时代性并不是简单的并列组合关系,而是一种因果关系,时代性导致了民族性的发现与生成。如同有论者认为,“文艺创作愈是深刻地表现了社会主义内容,愈是明确地体现了民族化大众化的要求,就愈受广大群众欢迎。……愈是具有时代性,就愈有可能获得民族性”。批评并不以揭示各民族文学独特性为要务,而以参与社会主义文艺体系建设为宗旨。事实上,有关少数民族风俗情调的审美评述大多是在讨论完阶级斗争、人民翻身作主等时代重大主题后延伸出来,带有附属性质。吴慧对《美丽的南方》及朱宜初对傣族民间叙事诗的评论等,都是遵从这一批评表述范式的典型例证。从评论内容分配看,民族性阐发揭示的比重要明显小于对阶级性和人民性的政治解说。以郑伯奇对哈萨克文学专辑的评点为例,关于哈萨克族文学的民族性只有一句关于语言特色的点评:“作者运用哈族特有的词汇和譬喻,使作品增加了鲜明的民族色彩,同时也给作品填上了特殊的风趣。”民族性审美元素的分析显然不如时代政治及文艺观念阐发重要。脱离“共名”式的表述框架,对少数民族文艺的民族特色作单向度独立呈现,有悖于当时主流政治观念主导下的文艺思潮。
 
  针对少数民族传统文艺和文化遗产搜集整理的讨论和评述,同样表明了“当下”对“过去”意义的重新阐释。这说明“古今联结”的批评策略的真正意图是“古为今用”。1958年12月,四川、贵州、广西、云南四省民族文学工作座谈会召开。当谈及民族文学遗产时,论者大多认为必须以社会主义立场进行加工。文学遗产的精华被认为“具有人民性的,反映了劳动人民的斗争和理想”的作品。红河调查队在整理《阿细的先基》时,删去了“最古的时候”一章中宣传拜佛的段落,以及“男女说合成一家”一章中男女“在阴间相爱”的描写。评论者认为这是整理加工文学遗产的必要手段。德宏调查队整理《娥并与桑落》时,“剔除了封建统治者篡改过的直接插入的因果报应和宗教徒在写定本中宣扬教义的糟粕,而还原了诗的本来面目,这是很有价值的工作和贡献,贯彻了整理民族文学遗产中‘去伪存真’的原则”。民间故事中不符合社会主义文艺思想的糟粕,被认定为是封建统治阶级“篡改和编造”的结果。改造后的民族民间文艺才是广大人民群众思想艺术的结晶,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千百万人民的集体创作”。是否深刻体现出人民性,是作品好坏的评判标准:“让这个流传久远的普通故事更加丰富地显示出它的原有的优美和它的深刻的人民性”。对于有些民间文学中的主人公并非劳动人民,而是公子、公主或国王等,文学批评仍能从中解读出人民属性:“人民所歌颂的还是叙事诗主人公与劳动人民愿望一致或基本一致的英雄行为……他或她已经不仅仅是贤能的国王或聪明美丽的公主,而是人民力量的化身和人民愿望的某种程度的体现者了。”
 
  在传统民歌创作中,阶级观念是原始朴素、未经言明的存在。但在“十七年”时期,批评话语必须予以凸现和强化,阶级层面的人民视角成为批评话语在特定语境中的后设视角。论者对昭乌达民歌《月香》的批评在于,月香抛弃的扎木洋是“没有钱的平民的儿子”,移情别恋的却是“有钱财的军皇小队长”。因此“这首巴林左旗的民歌,不能真实的反映当时劳动人民对爱情的看法。它不是真正的民间创作!”尽管何其芳强调在整理民族文学遗产时不可以后设视角进行过多的人为干预,但这并未成为普遍遵循的整理原则,也未能成为评估文学遗产价值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民间文学的真伪以是否具有人民性为辨别依据,这主要通过核查主要人物的阶级身份以及文本的基本阶级立场来达成。对原生性和实存性的保留尊重,让位于阶级性和人民性的发掘与凸显,成为民间文学遗产搜集、整理和加工的基本信条。为民族文学主体的生成而被批评话语所激活的历史传统,终究要为阶级性和人民性所注解并收编。而这种操作方式既确立了社会主义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权威地位,也架设了与主流政治思潮合拍共振、融合无间的通途,无形中构筑了少数民族与汉族“多元一体”的国家意识形态。在此意义上,社会主义国家的现代规划,深度参与并有力主导了“十七年”少数民族文学批评话语的生成。
 
  “在中国和印度那样的新民族国家,知识分子与国家所面临的最重要的工程之一,过去是、现在依然是重新塑造‘人民’……民族以人民的名义兴起,而授权民族的人民却必须经过重新塑造才能成为自己的主人”。少数民族的族性被明晰的过程,同步于人民性和国家性身份的赋予。无论是针对少数民族创作的评论,还是收集整理各民族的民间文艺都不仅是树立单方面的族群认同,更是为了多民族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认同。批评对文学古老历史的追溯,使少数民族文学获得了前现代族群与现代民族文学之间的天然衔接,以及把个体与纳入民族共同体的重要想象形式。但是这些只是“十七年”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次要目的。“古今联结”作为少数民族文学批评话语的策略,主要目的在于社会主义国家认同的建构。批评话语努力汇入主流国家政治话语,将鲜明的阶级立场贯彻于批评话语中,以阶级认同合并重组民族认同,把不同民族个体纳入到阶级共同体中,最终实现阶级认同向社会主义国家认同的过渡。
 
  二、正反面人物:阶级身份对民族身份的重构
 
  同主流文学批评一样,“十七年”时期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对作品中人物身份属性的指认侧重于阶级性,而非民族性。原因在于指明民族性不是社会主义政治与文学一体化要求所必需。界定民族主要依据体征、地域、语言、历史及文化等因素,而确认人民身份主要沿用阶级划分标准,二者并不统一。这就导致“民族”无法自动成为“人民”,需要先激活民族个体的阶级身份,使之凝聚为阶级共同体,才能将其纳入人民范畴。批评话语试图强调阶级斗争是全民族范围的斗争,阶级敌人是多民族共同的敌人,无产阶级人民身份是多民族个体的基本认同,而阐明这些道理,只需凸显人物的阶级身份即可。例如“作者对反面人物,像穷凶极恶、不可一世的法西斯特务头子金川,荒淫无耻的达尔罕王爷和善于阿谀逢迎的大管家旺亲以及大商人杜福贵等,也都做了如实的描写。从这里可以看出,日本法西斯、封建王公、大商人像三只饿狼般的狠狠咬住蒙族人民的身上,共同盘剥和吸吮人民的膏血”,这种表述着重突出反面人物的剥削阶级身份,意在把他们和劳动人民进行区别。因此,“十七年”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区分的正反面人物,虽也兼顾了民族性的昭示,但判别依据并非民族性有无,而是阶级身份是否连通于人民群体,更准确地说,在于是否利于社会主义国家立场的确立。
 
  关于正面人物的表述,少数民族文学批评话语的典型措辞是“某族人民”,意在以阶级立场作为甄别标准,把不符合无产阶级身份的个体排除在人民群体之外。借助人民作为合法而正义的共同体所具有的团结功能,能够强化少数民族个体的国家归属。因此,少数民族正面人物必须能被“人民”吸纳进去。“反动派不断地向奴隶们宣传民族仇恨的思想,把汉族中的坏蛋和人民都笼统地叫做汉人,利用民族感情来掩盖阶级矛盾”。这里的“坏蛋”和“人民”的区别不在于民族属性,而在于阶级属性。换言之,对于反面人物,批评话语并非不承认民族属性,而是否认人民属性。否认其人民身份,就不只简单否定阶级身份,还意味着否定国家身份。民族和人民在身份认同上虽没有达成同一,但却存在重叠与交叉,这是人民话语能生成国家意识形态的重要缘由。马白评论朝克图纳仁的话剧《金鹰》时说道:“他所刻划的反面人物形象也有着鲜明的民族特色。例如巴音王爷的愚蠢、残忍、贪婪、任性、专横、顽固,僧格的阴险狡猾,厚颜无耻,等等,这一切都带有牧区上层阶级的特点”。巴音王爷的刻划虽也体现出民族特色,但马白强调这种民族特色必须在符合社会主义文艺立场:“要想创作出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的作品,首先就要自觉地贯彻文艺的工农兵方向,把自己的作品服务于工农兵,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这是作品具有民族特色的基本前提,这一前提是极为重要的。”少数民族文艺的民族特色可以呈现,甚至也可以通过反面人物来呈现,但是这一切都必须有助于确立正确的阶级观念,非此,既不能落实社会主义政治原则,也会妨碍国家意识生成。
 
  正面典型形象建构是“十七年”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一个重要任务。拥有对内保持同一性,对外具有区别性特征的形象或性格,是区分我族和他族差异的重要标识。因此少数民族形象,特别是民族正面人物、先进分子的形象塑造对于民族自我认同建立很重要。周扬指出,少数民族新文学的成就在于“以国内各民族兄弟友爱的精神,真实地描写了少数民族人民生活的新旧光景,创造了少数民族人民中先进分子的形象”。先进分子的形象是建筑在各族“人民性格”的基础上,拥有更具崇高、无私、楷模等理想特征的人物典型。“要塑造一个体现我们时代的特征、表现我们社会的本质的既是普通劳动者又是非凡人物的典型形象”,平凡又伟大的正面英雄人物形象是“全民族无产阶级”的典型,也就成为中华民族个体的典型。
 
  “没有共同体会败坏自己,他主导的自我形象通常是仁慈的”。“十七年”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在概括少数民族人物形象的“民族性格”时,多使用刚强、英勇、聪慧、热情等形容词。这些形容词与其说是为了表现少数民族的性格特征,还不如说是整个中华民族性格的写照。虽说少数民族文学批评也有意寻找“属于这个民族,而为别的民族所没有”(斯大林语)的民族特性,但总体而言,发现各民族之间性格区别非用力所在,而是努力把少数民族形象与无产阶级典型关联起来,被表述的各民族形象特征的差异远远小于阶级层面的同一性。因此,少数民族文学批评也不以发掘各民族性格的独特性为宗旨。丁尔纲明确指出,“把民族性格说成毫无阶级性可言,完全不属于意识形态范畴”,是“不能令人满意的”。把各民族形象纳入到统一的无产阶级典型谱系,才是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致力方向。
 
  少数民族性格归属于无产阶级劳动人民性格,是批评话语将“民族性”与“人民性”相勾连的表述策略。王家峻主张直接从劳动人民的典型性格中提取民族性格:“民族性格就是指劳动人民的优秀品格……这里有两层意思,第一,民族性格存在于劳动人民之中;第二,它是劳动人民性格中的优秀部分”。然而,马白认为将民族性格和劳动人民性格相等同是错误的,混淆了“作品中的人物性格”与“作者性格”,也“不能够解释历史进程中的阶级斗争及阶级关系的复杂性”。尽管存在这种分歧,但将文艺的民族性问题归入人民性和阶级性表述范畴,是内蒙古关于文学民族性争鸣的前提和共识。把民族的典型性格建立在阶级性、人民性的基础之上,能把民族个体纳入人民范畴,也能建构起超越于“小民族”之上的“大民族”的典型性格。这也说明,阶级话语重新创设了汉族与少数民族以及少数民族之间的中华民族成员关系。
 
  在具体作品中,“民族性格”往往是“这一个”的呈现,有着更加复杂多元的面向,难以进行阶级化的一元概括。面对这种创作情形,少数民族文学批评自觉予以规范和整饬,秉持阶级立场,对创作中的复杂面向予以方向指引。要消除创作中“民族性格”的理想形态和现实形态之间的差距,有赖于批评实践对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典型理论的贯彻执行。当作品中人物形象不足以被提升到典型高度时,批评就会要求修正。在玛拉沁夫《在茫茫的草原上》的座谈会上,与会者普遍聚焦于洪涛这一人物形象的表现。洪涛是共产党派到草原的汉族干部,却在铁木尔和欧阳之间进行挑拨,成为一个妨害蒙汉团结的领导者,因此被与会者批评为“不典型,有背真实”。邓青认为,“把一个打前站的先遣党员,安排成被批判的对象,势必要损害主题思想”。陶格图木虽未否认洪涛在艺术形象上的统一,但也指出洪涛“作为党的领导形象出现,是失败的”。丁尔纲认为洪涛被写成了大汉族主义的代表,未能反映出汉族干部的本质,小说作者玛拉沁夫无形中流露出“他不是自己人”的狭隘民族主义情绪。孟和博彦作总结发言时指出,“正当蒙族人民决定跟着谁走的这样一个关键的时刻,洪涛这个人物的出现是否具有充分的说服力是值得考虑的。”批评话语重视作品中党员形象塑造及其政治功能发挥,把共产党视为各民族的“红太阳”,“在内蒙古自治运动时期,党曾派了大批的汉族党员到内蒙古地区开辟工作……把这些不朽的人物反映到文学作品中,是内蒙古文学工作者的一项光荣的任务”。与此同时,批评话语也看重作品是否写出了“汉族人民的大力支援”:“作为一部歌颂民族团结的作品来看,这里面没有一个写得比较充分,比较成功的汉族的人物形象,无论如何也是一件值得遗憾的缺陷……我们有理由要求作者能够以一定的篇幅来表现汉族人民对于兄弟民族的巨大的不可缺少的援助力量”。可见,无论是汉族党员还是汉族人民形象,他们之所以属于正面人物,都不光是因为他们有合法的阶级身份,更是因为他们能致力于民族团结,发挥了把汉族与少数民族凝聚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整合功能。
 
  以上论述表明,“十七年”少数民族文学中的人物形象通过批评的解说、评断和阐释,划分出正反面人物两大主要类型,而划分的主要依据在于阶级性。这看似与主流文学批评并无分别,但却暗中添置了由阶级性生成国家性的话语逻辑。少数民族文学批评主张的阶级身份既有辨识人民身份的独立政治意义,又具有认证中华民族身份的话语修辞功能——在揭示正面人物的无产阶级人民属性时,也意味着他们是有益于民族团结的先进分子或开明人士,而反面人物则是制造民族分歧和矛盾、破坏民族团结,从而损害国家意识确立的剥削阶级、顽固分子或敌特。区分正反面人物所秉执的阶级立场传达了当时通行的社会主义政治原则,也强化了新型民族政策及国家宪法所要求的国家认同。批评以显示“民族性格”为核心内涵的典型形象建构,并不以显示少数民族性格的独特性为中心,而侧重于凸现具有多民族共通性的“人民性格”。这虽然与主流文学批评观念共享着相同的阶级政治逻辑,传达着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理念,但也包含着融通少数民族与主体汉族性格差异的中华民族建构目的。在此意义上,“十七年”少数民族文学批评诉诸一种类似于主流文学批评的阶级与人民话语,却行使着后者所无需发挥的国家认同建构功能。
 
  三、仇恨与依恋:社会主义国家情感结构的形成
 
  “十七年”时期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情感表述,有些是同步于创作主体情感取向的萃取或总结,有些则超离于作品之外,显示出论者自身的情感意愿,带有评价引导性质。在当时的文艺环境中,私人化的情感流露无论是在创作还是批评中都比较稀见,关乎阶级与国家立场的宏大情感才是表现重心。相比于创作,批评的情感表述并不需要含蓄委婉,可以更为直接,能点明作品中健康正确的情感取向,也能明确指正作品中的情感偏误。至于衡定情感态度正确与否的主要标准,则在于是否促进社会主义国家认同的确立。
 
  前文所述的“古今联结”的批评策略,明显包含着对社会主义国家情感结构的构建。“古今联结”的批评策略诉诸民族悠久历史的追溯,能激发个体的民族情感。共同的历史犹如共同的祖先,那种源自于血脉流传的亲切感,使个体对民族的深情缅怀油然而生,也在现实中不同个体之间缔结了无形的亲密关系。“共同祖先的信念不是建立在事实和理性基础之上的,而是建立在强大的和不讲理性(不是非理性)的成员们的感情基础之上。”正是这种能为个体带来心理归宿的情感,使民族大我成为个体小我的人格化投射。当个体怀有这种情感时,个体之间便能凝聚为一个民族共同体。
 
  在人物形象性格分析层面,批评运用阶级话语对个体身份定性,或将民族性格与阶级性格相互联结,借由阶级认同,实现由族群认同向国家认同的衍变增生。比库·派瑞克认为:“自我理解也是在自我形象中被清晰化,并从中获得情感的能量。我们可以批评和修正它们,但不能一齐放弃它们。它们构成了共同体的文化和情感资本。”某种意义上,“十七年”少数民族文学批评阐释的人物形象,是促进少数民族“自我理解”的“自我形象”,而自我理解的过程伴随着情感投入,这充当了国家共同体形成的“情感资本”。特别是正面人物形象隐示着一种真正无私的大我,这个大我是阶级意义上的无产阶级先进分子。评论他们的感人事迹、英雄壮举和光辉品格,培育人们出于崇敬与依恋的阶级感情,能在阶级感情的基础上生成国家感情。
 
  “仇恨”和“依恋”是完全相反的两种情感态度。在“十七年”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对社会主义国家认同的塑造中,“仇恨”与“依恋”分别指向反面与正面人物,或者是人物、作者身上错误或正确的思想倾向,以此表明批评主体自身的爱憎褒贬。需要说明的是,这两种相反的情感态度只是对正负情感取向的提示,并不意味着评价任何少数民族人物时,都带着词语本身具有的情感浓度。诸如厌恶、嘲讽、鄙视等情感态度也时常出现,虽然没有仇恨那么激烈,但都是一种情感负取向,可以视为类“仇恨”。同理,欣赏、青睐、褒扬、崇敬因其情感正取向,可作为一种类“依恋”。
 
  在“十七年”社会政治语境中,少数民族文学批评流露的“仇恨”主要针对狭隘民族主义情绪。少数民族文学批评要尊重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与传统,贯彻各民族平等与平权的国家意志,也要批判狭隘民族主义倾向,以免妨害国家认同。值得注意的是,批评对狭隘民族主义的批判,却是出于阶级理论逻辑。在1958年召开的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会议上,少数民族整风运动和社会主义教育报告的核心论题即“是社会主义,还是民族主义”。这里的“民族主义”指向与国家意识对立的地方民族主义或大汉族主义,也指向阶级意识形态范畴的“资产阶级民族主义”。地方民族主义者危害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也被视为“披着民族外衣的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的阶级敌人。把狭隘民族主义置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范畴,便于将其纳入“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两条道路斗争中予以批判。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一般认为“民族主义”属于资产阶级而非无产阶级理论,无法揭示阶级斗争的必要性与普遍性。正如列宁认为:“资产阶级的民族主义和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这是两个不可调和的敌对的口号,他们同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两大阶级营垒相适应,代表着民族问题上的两种政策(也是两种世界观)。”在“十七年”中国社会政治语境中,“民族主义”被赋予的政治贬义是双重的,既有悖于社会主义,也与国家意识背道而驰。这是触发同期少数民族文学批评“仇恨”情感的一个重要根源。
 
  安德森认为,民族共同体内部的同胞之爱超越一切,不管内部有多少不平等,多少不公平,一个民族总是自认为在其内部拥有既深刻又宽广的同胞情谊。这种观点多少夸大了民族认同在个体身份意识结构中的优越地位。民族内部的不平等与不公平显然会妨碍“同胞情谊”的生成和巩固,进而妨碍民族认同的建立或增强。在剥削与压迫异常严重的阶级社会中,个体对阶级意识的自觉程度甚至要超过民族意识。在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时,特别是这种危机由剥削阶级的压迫造成,个体的阶级认同往往比民族认同更为强烈。在“十七年”时期,阶级话语更加凸显出少数民族内部在新中国成立以前普遍存在的阶级对立,所谓“深刻宽广的同胞之爱”必须在阶级翻身之后才能真正建立。把民族仇恨归因为阶级仇恨是批评话语的基本逻辑:“一切反动统治阶级都善于在劳动人民中间制造民族矛盾,使各族人民互相仇杀,以达到他们分裂、统治人民的罪恶企图”,这种逻辑能够通过仇恨统治阶级来强化不同民族之间的阶级感情,而具有亲缘性的阶级感情实际上成为构建个体之国家感情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仇恨相反相成的是依恋之情,诸如家庭亲情、朋友之情等情感修辞也普遍参与到了社会主义国家情感表述中。批评话语常以“亲属或朋友”作为各民族间的关系比喻。这种修辞的目的是为了激发族群个体内心的依恋之情,为国家情感结构形成助力。
 
  偏向于“家庭亲情”类的相关批评表述比比皆是,例如阎纲在评论小说《在昂美纳部落里》时指出,尽管岩弄是岩坎的外侄,但岩坎还是拼命追击岩弄这个“佧佤人的叛徒”,他这种“给部落人报仇”的行为,“将民族利益和阶级利益结合起来,远远超过个人的利害得失,大义灭亲,博得读者深切的敬爱”。批评话语通过阐明人物在家庭、民族和阶级认同之间的冲突,强调少数民族个体应把阶级和国家利益置于家庭亲情之上,所谓舍小家为大家。少数民族个体当然可以葆有对家庭的依恋,但是这种依恋不能违背阶级与国家的基本利益。正是这样,无产阶级与国家共同体被批评指认为家庭共同体的放大。少数民族和汉族之间的关系常常被形容为家庭成员关系,征用的正是个体对家庭的依恋之情。
 
  “共享血缘”成为少数民族批评话语中的重要情感修辞。根据社会生物学,这种表述来源于个体扩展基因的深层冲动。个体运用“袒护亲属”和“包容适应”策略来实现自身基因扩散的“最大化”,从而超越直接亲属血缘,达到更广泛的族群血缘联合。如果说,“狭隘民族主义”旨在制造民族仇恨,那么这种血缘修辞恰好相反,它使个体不但以同族者为亲属,而且将他族人视作亲属。在血缘修辞构成的批评话语体系中,族群、阶级和国家不再是抽象空洞的共同体,而是能调动个体情绪反应和情感投入从而与个体有血脉联系的亲属。
 
  在“家庭亲情”类的修辞之外,“友谊”类的修辞也频现于批评话语中。前者以“各民族间相亲相爱的兄弟情谊”为主要修辞意旨,而后者则把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形容为“被剥削被压迫的民族世界解放斗争中的战友”。所谓“深刻的同胞情谊”,被认为不仅存在于某一民族内部,更以互通共享的人民身份存在于不同民族之间,特别是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阶级友谊的批评话语表述意在消除作为历史遗留问题的民族隔阂与对立。不少作品被相关批评指认为各民族之间的“友谊颂”,事实上充当了中华民族“同胞之谊”的修辞符号和表意形式。这种同志之间的友谊隶属于无产阶级共同体,共同的阶级利益和敌人从正反面召唤同志式友谊的生成,它超越了资产阶级以个人主义及人性为内核的私人化感情,重回集体主义的温暖怀抱。“一切等级的和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人们终于不得不用冷静的眼光来看他们的生活地位、他们的相互关系。”无产阶级感情从更高层面恢复了被资产阶级撕下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无疑能跨通年龄、性别、语言、地域、文化乃至民族等诸多界限,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它被批评征用为修复国内民族关系、加强民族亲善团结的情感良方,可谓理所当然。因此,在“十七年”少数民族文学批评中诉诸的亲情或友情的话语修辞,具有建构社会主义人民共同体的作用,也参与了以中华民族认同为内核的国家情感结构生成。
 
  结语
 
  “十七年”文学批评深度介入了“少数民族文学”的意义生产、价值评估和政治方向引导。站在今天的立场上看,它或许免不了某种历史局限性,特别是没能在美学阐释上充分用力,把少数民族文学从主流文学审美系统中有效凸显出来,有力建构这一随新中国诞生而崛起的新文学种类的审美主体性,但这不能全部归咎于批评自身。“文章合为时而著”,处在当时社会主义政治及文艺一体化的历史语境中,无论是少数民族文学还是批评,都必须以积极热情地加入时代合唱作为自觉追求。过度苛责“十七年”文学批评未能为少数民族文学的美学特质立法,完全否定批评在少数民族文学审美理论建设上的努力,容易陷入不够体贴历史的非历史唯物主义立场,也是违背辩证唯物主义的片面之论。平心而论,相关批评实践在参与少数民族文学审美经验总结方面,并非毫无建树。在“十七年”社会主义文艺百花园中,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展现的民族特色,那些在此前中国文学中比较鲜见的族群审美元素,还是得到了批评敏锐而及时的关注,并展开了略显浅表但不失中肯的分析和点评。更重要的是,对于少数民族文艺作品中努力传达的人民中心意识,宣扬阶级共同体为中介来构筑国家共同体的意识形态诉求,批评都进行了集中提炼和深入阐释,这也是批评真正致力的方向。在“十七年”时期,努力宣传社会主义政治观念和新型民族政策,使各民族团结凝聚为一个以人民民主专政为核心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是时代赋予的迫切使命,甚至是最高使命。鉴于当时国内一些少数民族从政治、社会和文化水平相对落后的状态进入现代社会不久,汉族与少数民族在漫长历史进程中遗留的对立隔阂有待进一步消除,对于批评而言,达成社会主义国家建构这一现代政治使命,显然比深入揭示少数民族文学审美独特性更加重要。相关批评有时与创作相向前行或殊途同归,有时则扮演引路人角色:创作中偶尔出现有悖于“多元一体”国家意识形态确立的偏差,批评能及时干预和矫正。确立国家政治文化领导权赋予的理论职责,批评履行得可谓坚决而有效,由此彰显出批评独立于创作的能动性。时刻不忘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主义道路,勇于担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使命,是“十七年”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主要用心。这对于现今理论批评方法运用更加多元的少数民族文学批评而言,业已成为一个应当恪守的批评伦理底线。
 

  (原文刊载于《民族文学研究》2022年第5期,参考文献及注释已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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